识别居间“套路”,,,,护好“钱袋子”

时间:

2023-05-26

作者:

星之航网络企业

浏览量:

近期,,,,以大师授课、、、专家指导、、、隐瞒身份谎称与期货公司合作等噱头,,,诱导投资者加入期货交易微信群、、QQ群等平台,,,通过直播、、分析行情、、虚假盈利宣传等手段,,,博取投资者的信任,,,诱导开户、、喊单指导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,,,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频发。。。。我们结合典型案例,,,向广大投资者提示风险,,,提升自我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,,,高度警惕、、谨慎甄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陷阱、、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。


01

案情简介

A先生通过抖音平台加入某股票交流群,,,通过在该群中结识自称期货专家的B老师引荐加入某期货交流群,,B老师劝说A先生在某期货公司开立期货账户,,,,能免费为其提供期货交易指导,,并不时向A先生发送期货交易获利的截图等信息。。。。在B老师持续鼓动下,,A先生按照B老师“指导”,,,在某期货公司开立期货账户,,,并选择B老师所属公司作为居间人。。。开户成功后,,A先生根据B老师的交易建议进行操作,,,在短短的1个月内,,A先生的本金损失与手续费支出近100万元。。


02

风险提示

在此,,我们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,,,,通过居间人介绍开立期货账户,,,参与期货交易的,,一定要警惕不法分子夸大宣传及虚假承诺“套路”,,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。。。


一是辨识主体资格。。根据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《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,,,1.从事期货及相关投资咨询业务,,,,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,,,取得相应资质,,否则即为非法机构。。。。2.开展期货居间业务须与期货公司签署居间合同,,自然人居间须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,,,机构居间须为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。。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、、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信息。。。。


二是辨识营销方式。。。一些不法分子喜欢以“老师”、、、、“期神”自居,,常常发出只要跟着他做,,就能赚大钱等只强调收益不关注风险的犀利言辞。。投资者需要知晓,,包括期货在内的任何金融产品投资都是遵循“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”的基本原则,,,没有“天上掉馅饼”的好产品,,,遇到这种夸张的宣传手法,,,,请一定注意提高警惕。。


三是辨识主体关系。。。。期货居间人是指受期货公司委托,,为期货公司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中介服务的机构及自然人。。期货居间人并非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,,,,与期货公司没有隶属关系,,,不属于期货公司在编人员。。居间人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。。。


四是辨识权利义务。。。要认真阅读《期货经纪合同》《期货居间投资者风险告知书》,,,知晓期货公司、、居间人的责任和义务,,,,知悉居间人禁止行为,,如发现居间人存在喊单带单等违法违规问题,,请及时向中期协进行投诉举报。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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