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、、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,,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、、、、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;
2、、许诺超高收益率;
3、、、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、、、、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、、分红、、利息;
4、、、、在街头、、超市、、、商场等人群流动、、、聚集场所摆摊、、、、设点发放“理财产品”广告,,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;
5、、、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所谓的领导讲话、、、重要会议文件内容,,,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、、、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等描述或内容;
6、、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,,,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的“项目”或“理财产品”;
7、、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、、饭店、、写字楼举行的“投资”推介会;
8、、通过群发短信、、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“投资项目”、、“理财产品”。。。。